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工作原则。
第二条 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所涉及的危险源主要有下列五大类: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生物类物品(微生物制剂、生物制剂、实验动物等);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超低温、高真空、微波实验装置以及机械加工类实验设备等);其它常规类(水、电、火、气等)。
第三条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涉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指事态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校外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对校园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造成人员伤害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较大财产损失,需要整合学校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但凭借学院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所属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即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东农校发〔2016〕78号”文件。
第六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负责现场急救的处置、指挥和与上级联络、汇报工作;
5.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设备、设施;
6.根据事故级别和实际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处置情况;
7.及时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出台补救措施。
第七条 学校所属各个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要设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院长、中心主任、重点实验室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要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制定本单位应急事故处置预案。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八条 安全事故现场人员作为第一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所在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学校逐级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抢险,力争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九条 在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努力消灭险情,并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事故进展情况,等待公安、消防、医务部门人员救援。
第十条 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处置安全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消除危险,减少伤亡、减少损失。
第十一条 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积极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第十二条 各部门须积极采取措施和行动,尽快使教学和科研工作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十三条 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时查明原因,明晰责任主体,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十四条 及时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各方面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第四章 部分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 实验室污染应急处理措施。
1.一般病原微生物污染
(1)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
(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2)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进行现场消毒,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捕杀等措施。
(4)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3.化学性污染
(1)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3)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如果有师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并立即报警或送医院救治。
(4)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及时报警或送医院救治,反复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
4.针刺伤、锐器损伤、咬伤、叮咬等污染
(1)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2)服用预防药物,如果发生HIV职业暴露时,应在一到两个小时以内服用HIV抗病毒药。
第十六条 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1)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2)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3)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或校内“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十七条 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措施。
1.某些化合物容易爆炸。
(1)有机化合物中的过氧化物、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和硝酸酯、干燥的重氮盐、叠氮化物、重金属的炔化物等,均是易爆物品,在使用和操作时应特别注意。
(2)含过氧化物的乙醚蒸馏时,有爆炸的危险,事先必须除去过氧化物。若有过氧化物,可加入硫酸亚铁的酸性溶液予以除去。
(3)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不宜在烘箱内干燥。
(4)乙醇和浓硝酸混合在一起,会引起极强烈的爆炸。
2.仪器装置不正确或操作错误,有时会引起爆炸。如果在常压下进行蒸馏或加热回流,仪器必须与大气相通。在蒸馏时要注意,不要将物料蒸干。在减压操作时,不能使用不耐外压的玻璃仪器。
3.氢气、乙炔、环氧乙烷等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时,会生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即会爆炸。因此,使用上述物质时必须严禁明火。
4.对于放热量很大的合成反应,要小心地慢慢滴加物料,并注意冷却,同时要防止因滴液漏斗的活塞漏液而造的事故。
5.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6.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7.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 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措施。
实验过程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出现嘴唇脱色、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立即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的,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报警或送医院救治。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硫酸镁的水溶液,并立即送医院救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送医院救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第十九条 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措施。
1.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3.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4.救治伤者方法:
(1)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并立即报警。
(3)需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及时报警。
(4)救治时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第二十条 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措施。
1.试剂进入眼中,切不可用手揉眼,应先用抹布擦去溅在眼外的试剂,再用水冲洗。若是碱性试剂,需再用饱和硼酸溶液或1%醋酸溶液冲洗;若是酸性试剂,需先用碳酸氢钠稀溶液冲洗,再滴入少许蓖麻油。若一时找不到上述溶液而情况危急时,可用大量蒸馏水或自来水冲洗,再送医院治疗。
2.皮肤被强酸灼伤时,首先应用大量水冲洗10-15分钟,以防止灼伤面积进一步扩大,再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肥皂液进行洗涤。但是,当皮肤被草酸灼伤时,应使用镁盐或钙盐进行中和。
3.皮肤被强碱灼伤时,尽快用水冲洗至皮肤不滑为止。再用稀醋酸或柠檬汁等进行中和。但是,当皮肤被生石灰灼伤时,则应先用油脂类的物质除去生石灰,再用水进行冲洗。
4.皮肤被液溴灼伤时,应立即用2%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至伤处呈白色;或先用酒精冲洗,再涂上甘油。眼睛受到溴蒸气刺激不能睁开时,可对着盛酒精的瓶内注视片刻。
5.皮肤被酚类化合物灼伤时,应先用酒精洗涤,再涂上甘油。
第二十一条 大型仪器故障及玻璃器皿刺伤或切割伤应急处理措施。
1.受伤人员马上脱下工作服,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碘伏或酒精进行皮肤消毒。并纪录受伤原因和实验相关的微生物,保留完整的原始纪录。
2.针对潜在危险性气溶胶的释放,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一小时内)严禁人员入内,并在门口上张贴“禁止入内”的标志。
3.针对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溢出污染,立即戴上手套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物质或受感染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让其作用30分钟后清理污染场所。所用于清理的抹布、纸巾按医疗垃圾处理。
4.针对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试管破裂,如果机器正在运行,应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工作人员戴上手套使用镊子清理玻璃碎片;离心机内用 1%消佳净擦拭两次,擦拭用的抹布按医疗垃圾处理。
5.若眼睛溅入感染性物质,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并立即护送至医院找医生进一步治疗。
6.手部污染。一般污染,先用清水冲洗双手,再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洗(至少10秒钟),用清水冲洗后用干净的纸巾擦干,用酒精擦手来清除双手的轻度污染;重度污染,先用1%消毒水浸泡双手(5-10分钟),再用清水和肥皂水清洗。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